【文字】关于《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印发第一批至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的解读

责任编辑 :区文旅局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5-11-16 字号:【 阅读量:

        为规范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录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工作,确保“十四五”非遗保护工作数据报送及名录汇集顺利开展,现对外公开第一批至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充认定文件。因早期非遗保护工作起步阶段(2007年首批认定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尚未颁布),相关认定流程及文件管理规范未完全统一,未单独印发区政府层面明确批次的红头文件,现根据国家相关工作要求补充印发,明确各批次项目名单、认定标准及保护要求,进一步规范非遗项目档案管理,保障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序推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解读单位:区文旅局,解读人:高艳艳,联系方式:81712812



政府文件: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印发第一批至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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