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区长做好区政府常务工作和人事编制、审计、监察工作。协调跨分工领域的有关事项。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济开发小区、经济体制改革、金融、税务、依法行政、公共行政服务等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工作。分管政府办、发改局、统计局、城推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国税局、地税局、金融机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