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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就国庆节期间相关活动做出安排

  通讯员(甘宣)9月28日上午,区委、区政府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国庆节期间相关活动做出安排。区委办、政法委、文明办、政府办、安监局、教育局、城建局、文体局、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药监分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晓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大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连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9周年活动安排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就国庆节期间我区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信息报送和值班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同时对节日期间群众性庆祝活动、氛围营造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晓丹代表区委、区政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庆节期间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各种庆祝活动。二要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周密安排,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任何纰漏。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保证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喜庆的国庆佳节。

责编  曹颖华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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