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份区政府工作要点 1.筹备召开相关会议。 (1)区政府常务会议。 (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政府办) (2)全区纠风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会议。(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监察局) (3)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政府办) (4)相关无土地、无厂房、无抵押物中小企业银企对接会。(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经贸局) (5)全区护理工作表彰大会。(责任人:艾 华 责任部门:卫生局) 2.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方案;实施夏泊园资产处置工作;继续协调解决陆港转让后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财政局) 3.做好2008年度大学生选要工作;开展新一轮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提租补贴调整审核工作;下达教育系统中小学2008年度用人计划。(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人事局) 4.对相关领导人员开展原职务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审计局) 5.参加辽宁省赴长三角地区招商引资活动;修订“镇街绩效考核方案”及“经济工作奖励办法”;修改完善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继续办理推进大项目相关手续。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发改局) 6.开展现代服务业建设及基础设施项目招商活动,开展乐天项目洽谈,推进美凯龙项目。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外经贸局) 7.组织申报国家及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组织“2008年科技活动周”活动。(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科技局) 8.做好相关区域的“三新”工程准备、建设工作;做好《甘井子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甘井子区“三新”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城推办) 9.完成机场新区三期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工作,组织工程实施。(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城投公司) 10.做好森林防火,重大动物疫情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责任人:郭崇河 责任部门:农发局) 11.做好“九重天”返款,“蚁力神”致贫人员生活稳定等工作;继续做好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人:郭崇河 责任部门:民政局) 12.做好“五一”及奥运火炬传递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继续开展“蚁力神”等重点信访事件稳控工作。(责任人:郭崇河、赵兴敏 责任部门:信访局、公安分局) 13.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就驻区非区管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形成文字材料积极向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要求将其列入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或对相关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制定《安全生产示范单位考核实施办法》。(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安监局) 14.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搞好大项目跟踪服务;开展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体系调研。 (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15.组织申报大连市第二批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进电力设施建设;规范“五一”旅游市场,启动“农家游”;推进夏家河子海滨浴场二期项目启动。(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经贸局) 16.启动建设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残联) 17.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人:侯祯涛 责任部门:教育局) 18.实施锦双线一期绿化工程,推进明珠路二期、大连湾疏港路动迁工作。(责任人:侯祯涛 责任部门:交通局) 19.推进前关、大东沟等区域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商业发展规划。(责任人:侯祯涛 责任部门:规划局) 20.继续推进机场空港物流岛、金三角市场高压线迁移工程等动迁工作,推进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动迁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人:侯祯涛 责任部门:城改办) 21.部署2008年文体工作;实施全区第三次文物普查;申报长兴酒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文化市场调研,规范网吧经营行为,举办迎奥运摄影展。 (责任人:艾 华 责任部门:文体局) 22.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统一做好发放2007年以前“双失双下”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工作;开展辖区企事业单位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测服务;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新型服务网络建设。 (责任人:艾 华 责任部门:人口计生局) 23.全面做好城市拓展区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启动慢性病管理系统;打击南关岭、大连湾地区餐饮行业无证经营行为;开展兴奋剂类药品监管工作。 (责任人:艾 华 责任部门:卫生局) 24.开展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活动,筹备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责任人:方德岩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局) 25. 继续协调指导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社会环境综合整治拉练;完成明珠路东段绿化工程、周北公园、东方路绿化等工程的验收和交接工作;完成无物业管理小区方砖步道铺设维修及砬夏河入海口堤坝工程招标并组织施工;做好公厕、垃圾点新建、改造工作;出台《甘井子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责任人:方德岩 责任部门: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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