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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民主政治 > 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议定落实情况的 报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立
2006年8月,区委、区政府根据大连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通知》要求,撤销甘井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执法队,成立甘井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行政机关,受市政府委托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隶属于甘井子区政府,与区城建局合署办公,正处级建制。上级业务主管理部门为大连市城建(行政执法)局。执法局内设综合科、法规科、督察协调科,建筑市场与公用事业执法中队、房地产执法中队、机动执法中队和15个派驻执法中队。
2、全局人员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由原区综合执法队42名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划转40名同志和13名2006年军转干部组成。核定人员编制82名,其中机关事业编制80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现实有人员95人,在岗93人。
局领导职数5名,局长1名(由区城建局局长兼任),副局长4名(1名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现实有局领导4人。局内设和派驻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7名,其中正科级21名,副科级6名。区行政执法局的人员素质较强、年龄结构较好,45岁以上8人,比例为13%;30-45岁73人,比例为76%;30岁以下为10人,比例为11%。大专以上学历94人,占总人员的98%,本科以上学历77人,占81%,共有研究生以上学历5人。另外法律专业人员34人,比例为36%。有党员58人。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
(一)执法依据
区行政执法局现有执法依据共计113部,其中法律10部,行政法规13部,地方性法规17部,部门规章41部,政府规章32部。按法律渊源分为二类:
第一类是共同法律法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信访条例》等共12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类为专业法律法规依据,涵盖了城市管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和公用事业四个方面,包括《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101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职权范围
区行政执法局共有27项检查权,333项行政处罚权,4项强制权。按管理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1.城市管理方面。具有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园林绿化等3个方面15项检查权,118项处罚权,4项强制权。
2.建筑市场方面。具有企业资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承发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等10个方面的检查权5项,处罚权66项。
3.房地产方面。具有商品房销售、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装饰装修、房屋管理等9个方面检查权7项,处罚权129项。
4.公用事业方面。具有城市供热方面的20项处罚权。

    三、城市管理主要工作
区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在市城建(行政执法)局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以建立完善新的城市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重点,坚持城市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工作方针,积极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经过近一年来的运行,建立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体制和市、区、街、社区四级日常管理网络基本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础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落到基层、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基本落实。
(一)城市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1.落实城市市容管理属地化。
区行政执法局在各街、镇设有派驻执法中队,在局和街、镇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基层一线,承担起各自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为各街、镇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主体和人员保障。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各中队职权职责明确,工作方式多样、方法灵活,既能独立完成日常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检查工作,又能够与街道、工商所、卫生所、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一些情况复杂的案件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治理。一年来在较好完成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先后完成了冬季除雪应急执法保障、春季防火执法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环境执法保障等多项执法任务。累计共清理取缔早市、夜市10个,清理流动商贩12000余人次,拆除无手续临建860余处、近5000平方米,清除小区内乱堆乱放360余处,清理店外店3100余家,清理违规设置的条幅、牌匾、灯箱4200余处,清理野广告5000余平方米。同时,在镇街组织的多项大型活动中,圆满完成了各项执法保障任务,甘井子、周水子、凌水、大连湾等多个派驻执法中队的工作得到了街道办事处的认可和表彰。
2.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执法。
建筑市场与公用、房地产管理等执法权明确到区执法局以后,专业执法中队先后完成了全区15个街镇在建施工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绿化项目、排渣项目的全面执法检查并建档备案,对手续不全、违规操作的70余个项目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停工或给予行政处罚。
从去年9月到今年6月,我局先后两次联合区安监站、质监站,进行了全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了99个在建项目,单位工程680栋,总建筑面积3884702平方米,对手续不全的38个在建项目下达《违章通知书》,对9个建设开发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对24个项目责令停工整改。通过两次拉网式检查,整顿、规范了我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经营秩序,强化了工程建设各方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地防范了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对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销售行为和未按要求进行白蚁防治行为进行警告整改和行政处罚,对市民投诉的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行政处罚,得到了投诉人的好评。
在06-07年度供热工作中,我局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联合对全区70个供热单位的供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中8个供热站点进行24小时跟踪检查,对2家供热公司进行警告,对1家私改管线的用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恢复原状。
3.集中开展专项执法。
1)广告牌匾集中清理整治
为提高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建设水平,全面落实大连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活动的通告》精神,按照区政府要求,从2006年9月5日至10月31日在全区开展户外广告牌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我局作为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力量,在区广告牌匾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区城建局和街道城管科,对全区主要路街和商业区域的广告牌匾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900余人次,出动车辆650余台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1000余份。共拆除各类户外广告牌匾1960块,面积近5万平方米,其中自拆1508块,强拆452块。在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化解矛盾,在整个清理整治工作中未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2)参与创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工作
为保障大连市“创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的迎检工作,从2006年10月中旬开始,我局加大全区市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对辖区主要路街、繁华商业区进行地毯式排查清理,对重点地段定人定岗,严看严守。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取缔等工作措施,对主次干道两侧周边妨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地清理整治,为全市“创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清理占道商贩2500余人次,店外店500余处,没收占道灯箱、条幅、烧烤炉具150余个,盗版音像光盘、书刊1000余盘(册)。
3)积极参与全区社会环境综合整治
2007年上半年,在全区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局与各镇、街城管科及相关单位共同对市容市貌、占道经营、广告牌匾、乱排渣等脏乱差现象进行彻底清理。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局2007年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开展露天占道烧烤专项集中清理整治、排渣场与排渣车辆集中清理整治、施工工地周边环境集中清理整治等多次专项治理活动,截止到6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8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70余台次,清理流动商贩7600余人次,查处无手续排渣车80余台,清理店外店646处,露天烧烤点450处,清理占道停车1704处,清理乱挂广告牌匾、乱挂条幅标语2039处,清理占道灯箱389块,清理张帖野广告27479张、喷涂野广告8910处,清理乱堆乱放234处,教育各类轻微违章行为4300多人次。
另外,我局还先后配合区交警大队进行“三车”整治工作,累计整治“三车”237台;配合环保分局进行争创“健康模范城”工作和“环保示范城”复检工作;配合工商分局、卫生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中央、省、市等领导和中外来宾视察及大型会议期间的执法保障工作30余次。
06年9月到07年6月,全局共立案225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82件,一般程序案件143件,结案率100%,行政处罚额89万元。
(二)法制建设全面推进 
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十分重视全局法制建设。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案件划分标准及行政处罚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16项规定。对涉及执法工作的10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核校对,对其中已重新修订的63部进行了替换,确保执法依据准确无误。起草并通过了《信访工作制度》、《执法人员道德规范》、《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16项制度规定,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编写工作。
同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对全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统一格式、统一标准;对全体人员进行新执法文书填写培训,对填写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通过授课、观摩、互评等形式进行规范。在案卷呈报审批过程中,审查人员和审批领导认真审阅,层层把关,对常见问题进行通报和整改;严抓执法案卷的管理,实行备案制度,先行登记保存的证物和开具的单据派专人登记备案、保管,案件限时结案;建立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执法档案设专人管理;严格执法文书的印制、发放和请领工作,制定严格的文书管理制度。
在今年5月份市行政执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中,我局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上半年案卷评查中,受到了好评,并有2个处罚案卷代表我区参加全市行政执法系统的案卷评查。
(三)队伍建设正规化、制度化。
区行政执法局成立后,首先把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成立了总支委员会,完成了机关综合支部与派驻中队支部的组建工作,按城建局党委的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为执法局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供了组织保障。在组建初期,全体人员在面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调整时,能够正确面对困难,思想稳定,并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同时,制定下发各科室、直属、派驻中队工作职责,制定下发《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考勤请销假制度》等24项管理规定,制定了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案,并与奖惩制度和纪律约束机制紧密结合,作为机关职位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依据。
今年3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需要和全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组织实施了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争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委任命等程序,选拔了17个正科和8个副科共25名人员走上科级干部岗位,为全局发展提供了强有利的干部支撑和组织保障。
(四)信访工作积极稳妥。
1.及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07年区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区建议提案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单办5件,会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单办7件,会办1件);在相关单位的协调下,经过全局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对办理的满意率为100%。
2.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甘井子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要求,截止6月份,共受理信访案件1136起,接听举报电话1125个,接待群众上访30余人次,对上级及相关部门批转案件56起全部办结,总办结率达到95%以上,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一些涉及部门多,管理职责交叉、管理存在空白点的信访问题,牵头中队(科室)坚持现场办公,明确责任,督促落实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执法环境复杂,管理难度大。
由于甘井子区历史原因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形成现在的甘井子区人口成分复杂,外来人口、农转非人口多,无业、失业人员数量庞大,人员素质差异性大,迫于生存和就业压力,成本低、操作简单的流动商贩摆摊设点贩卖商品这一现象较为严重。全区15个街、镇全部都存在着大量的流动商贩,这些商贩聚集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形成马路市场,产生阻碍交通、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周边群众反映强烈。而在面对执法人员的清理过程中,这部分人员往往采取打“时间差”、“游击战”等手段,见到执法人员就躲,执法人员走了就又出来,前清后来现象十分严重,也给执法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希望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和代表委员、市民群众能对区执法局的工作给予理解和帮助。
(二)执法人员不足,工作任务量大。
我局现有的人员除局领导、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科室人员、专业执法中队人员外,13个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每中队只有4名执法队员,革镇堡、营城子镇中队各只有3名执法队员。我区经过街道整合后,各街、镇的管理面积很大,而且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面对管理标准和市民的期望要求提高,人口机械增长和外来人员增多等情况,城市管理难度增大,工作量相当之大。同时,两个专业执法中队分别只有5名执法队员,但我区每年在建的工程项目占大连市城区一半以上,执法人员也明显不足,从2006年9月到现在,全区在建的工程项目有50余个,每个项目又十几个单位工程,每个工程项目都有10个方面需要执法检查,工作量也是十分大的。无论是派驻执法还是专业执法人员,现有的执法力量都难以满足日常城市管理执法的需要。希望在有条件时能够适当增加执法人员数量。
(三)政策制约,待遇难落实。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必须全天候进行、错时进行,才能保证管理效果,因此大量的执法工作需要在8小时工作日以外和节假日来完成。以整治露天占道烧烤为例,每年进入5月份一直到11月初,执法人员都要在节假日、休息日、晚间时间来清理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另外还有各类的检查、会议期间的执法保障工作也需要通过加班加点来完成,由于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不能采取轮换休息的方式安排人员工作,只能采取加班加点的办法来保证每天的执法力量,如今年截止目前,全局共加班720个工作日,但这部分加班人员的待遇却没有法律和政策上保证,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并没有安排这部分经费,有时只能一事一议,误餐费、夜间通勤费和适当的补助等待遇难以落实,不仅领导安排工作有压力,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也难以调动。希望区人大能在法律政策执行层面上对财政和执法局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警力保护有限,执法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由于工作特点的原因,在执法过程中,相对人由于自身利益受到影响,经常对执法活动进行干扰,甚至发生暴力抗法。还有部分群众,对执法工作不理解,偏袒相对人,围观、起哄,造成执法困难。我局成立以来,尽管始终坚持在工作中文明执法,努力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仍累计发生执法冲突近30 起,有10余名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受到相对人的伤害。还有部分相对人在违章、违法行为被禁止和取缔后,竟然到新闻媒体、有关部门编造与事实相悖的言论,执法部门和人员要承受媒体的不负责任的报道和接受有关部门的工作调查,有时使执法工作陷于十分被动的局面。由于各种原因,市政府要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区执法局副局长的要求在全市都没有落实,区公安分局在执法局只有2名常驻民警保障执法,专项执法时公安分局只能临时安排警力,由于人员不固定,工作不熟悉,效果难以保证。希望能在执法局有一定数量的正式公安人员常驻,建立警务工作部门并授予相应的权力,专门保证执法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安全。
五、今后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
随着全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对城市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工作:一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执法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法制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能力保障;三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提供纪律保障。努力建设一只政治合格,纪律严谨,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文明执法,为民服务,形象优良,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作者:执法局 发布时间:200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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