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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甘井子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依法免于公开的除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甘井子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甘井子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 http://www.gjz.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甘井子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6643861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和杂志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于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甘井子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大连门广场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6643861;传真号码:86641790;电子邮箱:gzfb_xsb@dl.gov.cn;邮政编码:116033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三)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分别办理

1.对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五)分类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0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

2.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同时告知申请人部分不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3.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86652508,地址:大连门广场1号,邮编:11603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督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作者:区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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